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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有应得!男子“谋财害命”被执行死刑:将48岁残疾人抛入黄河!

发布时间:2023-10-22 12:18编辑:上海代生男孩

天作孽,犹可恕,自作孽,不可活,做人如果没有法律和道德底线,自然会做出丧心病狂的事情,也就把自己的生路堵死了,没钱可以去挣钱,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富足,即便无法大富大贵,至少给自己创造一个机遇。

7月22号,青海海南州中院对一起“抢劫杀人案”主犯执行了死刑,男子伙同他人抢劫一名残疾人,获得万元钱款后,居然将受害者直接扔进了黄河中,受害者溺亡,男子和同伙被抓,同伙被判刑,男子罪恶深重,判了死刑,如今被执行死刑也算是罪有应得。

孙康林和王国仓属于那种游手好闲,专门干偷鸡摸狗恶行的人,2021年春节期间,两人聚到一块密谋抢劫,两人购买了铁丝,手套等作案工具,在西宁市海湖新区等地伺机作案,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。

王国仓提议去大通县斜沟乡某村找48岁的侯先生借钱,王国仓知道侯先生势单力薄,因为对方眼睛残疾,看东西不清,两人多次索要钱财未果,同年2月26号,两人决定铤而走险,抢劫侯先生并且杀人灭口。

但当天侯先生没有在家躲过一劫,2021年3月1号晚上,二人通过电话联系侯先生,确定其在家后,携带作案工具和胶带,开车来到侯先生家里,将准备睡觉的侯先生捆绑了起来,并用胶带缠绕其口鼻,逼迫侯先生说出银行卡位置和密码。

王国仓和孙康林顺利拿到两张银行卡和一部手机,然后挟持侯先生来到银行自动取款机旁,但这两张银行卡一张被注销,一张密码错误未取出钱,两人决定将侯先生扔进黄河,行车中,王国仓用车上的铁钳多次殴打侯先生,侯先生被迫告知家里还有钱和另外一张卡。

两人再次驱车于次日凌晨返回侯先生的家,拿走了侯先生的卡和1千多元现金,孙康林通过大通县的某自动取款机分三次取走了银行卡中的1万多元钱,凌晨5点钟左右,当车辆行驶到阿什贡黄河大桥上时,两人将侯先生扔进了黄河,侯先生溺水而亡。

事发后,警方很快将孙康林和王国仓抓获,海南州中院以故意伤人罪,抢劫罪判了孙康林死刑,罚款5千元,但是孙康林不服上诉,经过高院裁定驳回了孙康林上诉,维持原判,经过最高院的核准,孙康林被执行了死刑,王国仓也被判刑。

两人真的是丧心病狂,为了抢劫不惜谋害无辜的侯先生,仅仅抢到1万多元,就获得了死刑,真是愚蠢至极,人为财死鸟为食亡,生活中有些人真是脑子拎不清,打工个把月也能赚到这一万块,非得害人,最终害了自己,对于此案您怎么看,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!